岚皋围绕抓党建促脱贫主题,选优驻村干部,建强支部堡垒,强化核心作用,为整县摘帽提供坚实组织保证。
严管驻村工作队,激励干部滚石上坡。一是选优配强。选派33名县直机关科级领导担任工作队长,76名县以上机关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实现贫困村“科级干部任工作队长、县直机关干部任第一书记”全覆盖。二是从严管理。印发《“四支队伍”备案管理办法》,每季度听取驻村工作汇报、点评存在问题,常态到村随机抽查,逐月明确重点任务。今年到点抽查86个村,召开点评汇报会2次,调整工作队长、第一书记25人,累计集中培训3次2007人次。三是精准激励。出台鼓励干部担当有为“十条措施”,制定《激励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实施办法》,上半年提拔重用脱贫攻坚一线岗位干部6人,2018年度考核脱贫攻坚干部实行单列,优秀比例20%,今年“七一”表彰脱贫攻坚优秀党组织22个、先进个人55人。
创树“红旗党支部”,筑牢脱贫一线堡垒。对标全省农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一是细化标准。充分细化省上标准化建设要求,形成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机制运行强、基础保障强、脱贫实绩强的“五强”指标和17条关键性因素,引导所有村支部对照标准扛红旗。二是严进严出。“红旗党支部”每年申创,命名支部逐年全覆盖考评,达标的继续保留,不合格的取消命名,重新创建。申创情况与村干部年终待遇兑现挂钩,命名村符合条件的支部书记优先推荐报考公务员。三是筑牢保障。建成远教扶贫“八个一百”示范镇3个、示范广场11个,安装以党旗为主题的标识雕塑52座,清理活动室杂乱无章制度牌匾700余件。通过“红旗”引领,农村党支部对标先进争当先进,建强堡垒、助力脱贫,全县3年内脱贫退出8873户30845人,贫困发生率由29.8%降至13.04%。
因村深化“支部+”,汇聚合力同心攻坚。一是“加”集体经济。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134个,“七一”前召开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座谈会,启动全省首批集体经济示范村建设36个;依托“三变”改革注入资金,全县村集体经济积累超过1亿元。二是“加”经济实体。各村立足闲置土地、林地资源,建立产业合作社、招引企业500余家,帮助群众打通稳定增收渠道。三是“加”互助协会。针对资金缺、劳力少问题,134个村(社区)组建互助资金协会756个、生产互助组500余个。四是“加”德治组织。全县成立村“道德银行”136家、“爱心超市”72家,今年开展道德评议会270余场次,表彰各类典型1000余人。五是“加”党群服务站。在移民安置小区推行“党小组+党群服务站”模式,制定《县内流动党员就近参加组织生活管理办法》,有力地破解了贫困群众进城安置后的“两头管、两不管”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