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

2019-01-25 15:5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安康高新区党工委组织群团部,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新时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党的农村基层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强调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基层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规定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主要职责,明确了领导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治理的重要任务,提出了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强化了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体现了鲜明的方向性、原则性、实践性、针对性,是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县镇村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各县区要把学习《条例》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学习内容,通过逐条逐句学习原文、新旧对照领会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到党建联系点、包抓贫困村讲一次党课,开展一次专题辅导,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要邀请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基层一线优秀代表,组成宣讲团,迅速到每个镇(办)开展宣讲活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村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点内容,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要组织力量制作《条例》图解,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党支部”等媒介平台,加大《条例》宣传推介力度,及时报道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情况,推动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热潮。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建的指示要求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基层党建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起来,增强用《条例》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效性。

三、全面开展教育培训

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教学课程,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做农村基层工作、抓农村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组织开展镇(办)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培训,将学习《条例》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镇村党组织书记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自觉做《条例》的忠实践行者。要全覆盖开展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能力。要加大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内容规定,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四、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树立大抓农村基层党建的鲜明导向。要认真梳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关制度,对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及时予以修订完善,切实提高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要组织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着眼解决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带头人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推动《条例》规定有效落地落实。要加强村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经常性、规范化开展党内基本活动,建强战斗堡垒,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中的领导作用,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深化“支部+”抓党建促脱贫工作机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依法依规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加群众收入;着眼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的基层治理格局,大力推行“三治融合”治理模式,健全完善“一约四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返乡创业人才“万人计划”和带头人素质提升工程,扎实推进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市委组织部将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基层党建督导考核和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并作为评判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区要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注意收集、调研、分析、指导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确保《条例》学习贯彻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同时,要将学习贯彻《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报市委组织部。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