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实行最严厉问责助力整县脱贫摘帽

2019-05-17 10:22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为严明脱贫攻坚战时纪律,强化过程监管,促进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如期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目标,日前,紫阳县制定出台最严厉的整县脱贫摘帽问责办法,倒逼全县所有单位和党员干部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贫困群众高质量脱贫退出。

该县明确,在整县脱贫摘帽工作推进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由县脱贫办、县级相关部门或相关镇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达标项目和档案资料建设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未按时入住;行业扶贫部门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扶贫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不严;扶贫项目建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未按照时间节点和规定拨(兑)付、支出扶贫项目资金造成资金趴窝或滞留,被省市县通报批评;扶贫贷款、互助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收益扶贫资金效益不明显;教育医疗扶贫政策未全面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中省市发现的问题被市级以上通报;帮扶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因户施策措施不力;信息数据不真实、录入不准确;群体性上访和舆情处置不力;脱贫成果未巩固;数据资料上报不及时被通报;督查检查中谎报隐瞒、弄虚作假;扶贫项目物资资金使用不规范,违反招投标程序和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未向县纪委监委移交。

同时,该县对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完成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任务的县级领导、部门干部、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抓帮扶干部等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或问责处理。驻紫单位及其帮扶人员要问责的,由县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相关规定函告有关单位予以处理。

该县以严厉的过程性跟踪问责问效,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整县脱贫摘帽提供强大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