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白河县把推进脱贫攻坚与落实“三项机制”深度整合,以考核促落实,以实绩论英雄,以奖惩激动力,有效激发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一是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白河县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科学合理设置加减分,激励各级各部门干部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跳起来摘桃子”。二是激励争先创优。扩大奖励范围,提高优秀比例,对镇、“八办两组五保障”、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重点单位3个类别的单位,在优秀等次评定名额上分别增加1—2名;对驻镇县级帮扶单位等次评定明确将“对考核‘一般’及‘差’格次的镇无优秀名额”调整为“对考核‘一般’格次的镇按20%确定优秀名额”,鼓励激励各级各部门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争先创优。三是大力表彰奖励。将脱贫攻坚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优树模、奖励问责的重要依据,县委、县政府结合脱贫攻坚成效,对2017年度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成绩突出的57个先进单位和32个优秀工作队进行了重奖;对在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实绩突出的19名县直部门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对2017年度在脱贫攻坚等各个领域涌现出的52名“勇担当、善作为”先进个人和2018年度评选出的105名脱贫攻坚“交友帮扶”先进个人、“自强标兵”、优秀企业家、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脱贫攻坚优秀通讯员,40个“脱贫攻坚优秀企业”、社会扶贫先进典型的省“两联一包”先进单位、市直帮扶先进单位、苏陕协作先进单位、三大帮扶体系先进单位及爱心团体进行了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