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保障同步,下硬茬、出实招,加强驻村帮扶干部管理,助推脱贫攻坚。
夯实抓牢三种责任,常念驻村帮扶“紧箍咒”。 一是夯实工作队长的直接责任。全面落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长负责制,明确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考勤检查、外出备案、任务交办督办等。对因驻村工作队长履职不到位,出现驻村工作队员“走读”、不落实外出备案、不认真签到考勤等情形的,首先追究队长的责任。二是夯实镇办党委的主体责任。镇办党委书记是驻村帮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力量整合、任务下达、督促检查、平时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对在一个镇办一年内,因驻村工作队管理被区级以上通报批评超过2次,或工作队员因驻村工作受到纪检部门处理超过2起的,将追究镇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三是夯实派出单位的管理责任。落实区级派出单位对选派驻村干部的双重管理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月到村查阅派出干部的工作资料、纪实手册和干部考勤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做好干部情绪疏导。对派出干部因走读、不遵守请销假制度被问责的,将追究选派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责任。
开展四项重点工作,种好驻村帮扶“责任田”。一是开展专项研判。针对部分镇办和区直部门班子开展脱贫攻坚班子专项研判,及时掌握班子运行情况和科级干部思想动态;结合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年度考核,组织对全区231个驻村工作队进行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研判,对工作作风不实、责任心差的干部及时调整召回。二是开展业务专题培训。拟分期举办3期培训班,对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进行政治理论、脱贫业务、农村工作方法进行系统培训,提升帮扶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组织全区各单位党支部围绕“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脱贫攻坚”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查问题、找症结,聚合力、鼓干劲。四是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针对一些驻村干部精神状态不佳的问题,在元旦和春节前夕,积极开展脱贫干部谈心谈话专题活动,以镇为单位组织召开驻村工作队汇报交流座谈会,以派出单位为单位开展大走访、大慰问、大讨论活动。
一是考勤报备制度。镇办负责驻村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驻村工作队长每周五向镇办党(工)委书记报告队员考勤情况,镇办一月一汇总并按时报区驻村办。二是日志调阅制度。区驻村办每月随机调阅一批驻村工作队成员工作日志,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全年实现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工作日志调阅全覆盖。三是督查考核制度。区纪委监委每月对驻村工作队在村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区脱贫办每季度组织1次督导检查。暗访、检查情况及时在全区通报,并按程序启动约谈、召回、追责。四是汇报交流制度。镇办党(工)委每月向区驻村办报送《驻村工作动态》。派出单位每季度末向区驻村办报送党组(党委)或班子成员专题研究驻村帮扶工作会议记录、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月到村指导工作纪实以及《驻村帮扶工作季度动态》。五是成效评估制度。区脱贫办针对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工作情况开展“两率”调查,及时将调查结果报区驻村办,在全区进行通报。“两率”调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明确三种激励导向,立起驻村帮扶“风向标”。一是坚持有过必纠导向。从严处理脱贫领域干部纪律和作风问题,对工作情绪消极,不积极不主动的,采取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的方式及时纠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懈怠失责,一律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从严从重处理。二是有功必奖导向。加大对脱贫攻坚领域优秀干部典型培树表彰力度,对扎根脱贫一线,工作表现优秀的,通过汉滨党建网、汉滨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利用“七一”和年底进行表彰奖励,并积极向省市委推荐表彰。三是有为有位导向。强化科级干部积分制管理,健全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实绩档案,结合“三项机制”,对工作实绩突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特别优秀的,及时交流提拔使用。今年以来,先后提拔重用扶贫一线干部27人,占调整干部总数的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