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把考准用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完善保障制度,全面激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热情。
考评体系精细化。结合全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队伍管理办法,制订《汉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综合考评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标准,依据镇办年度工作目标和村党组织书记本人任期承诺和年初述职,考核内容突出组织建设、经济发展、平安治理、党风廉政、脱贫攻坚、惠农政策落实、产业项目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10类40项余重点。同时,把阶段性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对指标进行量化,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严督实导精准化。将考评分值合理分解为日常检查、季度督查、半年点评和年终考核四个步骤进行。实行集中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结合“双承诺”“双述双评”制度,年初村党组织书记本人结合实际,制定个人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公示并上报镇办党委。年末由镇办党委负责,组织年度综合考核,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和途径广开言路,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考评组对单项工作考核分值进行汇总分析,按照综合考评分数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档次,并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结果运用精确化。建立村党组织书记考核台账和绩效档案,将村党组织书记考核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并作为村党组织书记评优树模、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实行“基础职务补贴+奖励工资”制度,将村党组织书记考核结果与补贴和奖励挂钩,对年终考核评为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给予相应经济奖励,对特别优秀的作为“评优树模”人选,推荐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按规定降低工资标准,对考核“不称职”的由镇办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