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统筹整合驻村帮扶工作力量,白河县建立人员选派、管理考核、激励保障机制,更好地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突出“硬”字选人。坚持因村选派、分类施策,县级统筹、全面覆盖,严格管理、有效激励,聚焦攻坚、真帮实扶的原则,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选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选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选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展滞后的贫困村,优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不得选派抽调、借调、临时聘用、退休返聘等人员,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组织点名相结合的方式,县直包建部门负责选派第一书记1名、驻村工作队员至少1名,镇党委负责选派1-3名包村干部,全县共选派584名干部组成74个驻村帮扶工作队,其中76名第一书记中,科级领导干部占35%、后备干部占54%,极大地增强了驻村队伍实力。
突出“严”字管理。出台《白河县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实行每日签到、工作日志、月考勤制度,建立召回制度,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贫困村,专心从事驻村帮扶工作。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脱贫办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驻村期间走读和无故不在岗的,发现一次,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两次,全县通报批评;发现三次,责令选派单位召回,并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律处分。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是领导干部的免去职务。并根据驻村工作情况,逐人建立脱贫攻坚实绩档案,作为评优树模、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前置性依据。
突出“实”字考核。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分类评定考核等次,将驻村率、入户率、满意度、贫困户政策知晓率和扶贫成效作为考核重点,采取个人自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考核组初评、各镇综合排名、县级审定等程序,考准考实工作实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良好等次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驻村期间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优秀干部列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优先提拔任用,优先推荐省市县评选表彰,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优先评审、优先聘任,县委“七一”表彰脱贫攻坚先进个人143名。
突出“优”字保障。按时拨付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每年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保障。调整提高村干部补贴标准,全面落实驻村工作队员乡镇工作津贴、差旅报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待遇,由选派单位每年安排驻村工作队员体检1次,建立脱贫攻坚因公致残、因公牺牲人员台账,及时做好抚恤和长期帮扶慰问工作,对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和特殊疾病的给予帮扶救助。加强驻村点建设,提供驻村工作队员吃、住、工作在村必需的工作生活条件,做到有固定的食宿场所、有床、有被褥、有灶具、有炊事员、有取暖降温设施和其他生活必需用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让驻村帮扶工作队全身心投入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