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打造一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干部队伍,汉阴县坚持 “四个坚决到位”,集中精力将各方力量聚合到脱贫攻坚一线。
将管理制度坚决落实到位。按照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加强驻村工作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日常管理、加强驻村工作保障、严明考核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作为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要制度遵循,切实解决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将精兵强将坚决选派到位。严格按照“镇村提要求、部门派强将”的思路,精选20名副县级干部担任深度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长,明确12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其他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长,从县直部门选派11名领导干部担任镇党委委员,选派92名干部担任第一书记、102名干部担任专职驻村工作队员,切实选优配强脱贫攻坚“四支队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选派人员进行及时研判。镇和部门不按要求派出帮扶干部的,取消该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凡是派出干部不愿下的,一般干部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后备干部取消资格,科级干部予以免职或降级处理;凡是因选派干部不力造成帮扶村未完成当年脱贫攻坚任务或造成重大失误的,对驻村干部和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因为工作原因被召回调整的驻村干部,2年内不得提拔使用,记入个人档案,同时约谈和通报选派单位。有2人以上被召回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将“四支力量”坚决严管到位。坚持“县派、镇管、村使用”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管理,各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各帮扶单位负责派出帮扶干部的直接管理和监督管理。坚持实行月督查月通报制度和驻村帮扶干部“红黄绿”管理办法,每月督查发现考勤或履职不到位的,一次给予黄牌的进行公开通报并限期整改,黄牌两次的进行诫勉谈话,两次以上的进行召回处理。半年来,25名落实制度不严的驻村干部受到通报批评。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长负责制,强化驻村干部力量整合、任务下达、督促检查、平时培训、考勤管理等工作,确保各级派的干部管到位、严到份,确保驻村工作队工作有计划、人员有分工、驻村有考勤、管理有措施、帮扶有实效。
将“三项机制”坚决运用到位。切实用好“三项机制”,用好选人用人优先、表彰奖励优先和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等优先原则,优先提拔使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形成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正向激励机制。2018年,全县共提拔干部30人,其中: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重用19人,占比63%。同时,充分运用反向激励,根据脱贫攻坚纪律处分情况,及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和建议,切实把不能够胜任脱贫攻坚工作的干部调整下来。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各镇各部门全额保障落实驻村干部生活补贴、通讯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交通费、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进一步提振干部士气和信心,全面激发干部脱贫攻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