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坚持抓关键、立规矩、强保障,全面统筹“四支队伍”力量整合,凝心聚力推进脱贫攻坚。
抓关键,增强队伍力量。一是选优派强。采取“抽硬人、硬抽人”的办法,共抽调400余名干部驻村攻坚,选派72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长,其中从县直机关抽调41名(兼任第一书记25人),选派72名优秀年青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在全市率先实现贫困村第一书记全部由省市县机关选派。选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镇干部充实到村,在村“两委”换届中推行“三个五”做法,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安排县级部门、企业和社会团体深入125个村帮扶包抓,落实4995名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实现驻村攻坚、第一书记选派、部门包抓、结对帮扶“四个全覆盖”。二是统筹用活。加强临时党支部运行管理,突出核心作用,建立脱贫攻坚联合工作队,围绕建强一个班子、理出一个思路、完善一台机制、落实一批项目、解决一难题等“五个一”措施,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强化工作队长负责制,发挥第一书记综合协调作用,全面履行“五项职责”,激发包村干部干事激情,增强村“两委”“双带”能力。
立规矩,夯实攻坚责任。一是健全机制。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整合脱贫攻坚“四支队伍”加强临时党支部管理、统筹“四支队伍”严明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纪律、加强第一书记管理及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四支队伍”考勤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明确驻村帮扶工作任务、时间、纪律和后勤保障。二是严管考实。落实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六个严禁”纪律,严格过程纪实和请销假报备制度,强化日常管理考核,按月通报驻村考勤,并反馈选派单位。强化对工作队及第一书记驻村情况监督检查,对无故脱岗、履职不到位的,按照“一次通报批评、两次诫勉谈话、三次纪律处分”原则进行处理,并问责相关帮扶单位负责人。建立帮扶干部每月考勤、年度目标、工作成效、党员群众评议“四位一体”实绩考核机制。
强保障,激发工作动能。一是保证待遇。镇工作团和派出单位为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提供在村吃住等必要生活条件,县委组织部为“四支队伍”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组织参加体检和教育培训,落实党内关怀,及时足额落实相关补助191余万元,确保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二是强化激励。将考勤结果作为工作队及第一书记每月生活补助发放、年度考核结果评定和评优推优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先后出台《岚皋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岚皋县党政干部“为政不为”问责办法》《岚皋县在脱贫攻坚主战场选用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在主战场选用干部61人,占近两年干部提拔重用总数50%以上。每年评选表彰一批脱贫攻坚优秀镇、部门、村和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四支队伍”成员,兑现专项奖励资金4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