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紧扣脱贫攻坚需要,运用党的组织优势夯责任、强组织、聚力量,全面筑牢工作保障。
抓统筹夯责任。县委成立书记、县长牵头的脱贫攻坚指挥部,各镇建立由联镇县级领导任团长、党委书记任责任团长的脱贫攻坚工作团,各村设立扶贫工作队,实行队长负责制,构建成县有指挥部、镇有工作团、村有工作队的责任体系。书记、县长分别包抓6个镇、好中差3个不同类型的贫困村,联系9户贫困户,其他县级领导分别负责1项以上脱贫攻坚工作、联系1个镇、至少包抓1个贫困村3户贫困户。84个县级部门包抓贫困村,1200余名县直机关干部包联4000余户贫困户(一周一联系、一月一次走访、落实一项扶持政策、帮扶一个增收项目、解决一个具体困难),19家公立医院组建61个医疗团队分片联系贫困家庭,中小学校教职员工结对留守儿童,112名农林专技人才成立“百人技术服务团”驻村指导。
抓整合聚力量。从县直机关抽调41名科级领导担任贫困村工作队长(其中25人兼任第一书记),43名机关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在全市率先实现贫困村第一书记由县以上机关选派,做到所有村第一书记全覆盖。制定《进一步统筹“四支队伍”严明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纪律的通知》《岚皋县“四支队伍”考勤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驻村工作任务、时间、纪律和后勤保障,建立召回机制。成立脱贫攻坚一线临时党支部,驻村工作队长兼任支部书记,负责“四支队伍”日常管理;实行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单独考核,不占派出单位优秀指标。开展主战场上“树典型·立标杆”活动,选树29名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堰门镇青春村第一书记冯开亮被评为“全省优秀第一书记”。
抓核心强支部。按照政治强、作风硬、品行端、能办事的标准选配支部书记,制定支部书记“两带一责”综合考核制度(带头致富、带领致富和抓党建责任),年底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不合格的扣发绩效工资,各镇去年兑现奖励资金30余万元。推行“两委”委员“三定”管理(定岗定责定报酬),每名委员划设脱贫攻坚责任区,确定产业带头发展任务,正常履职委员每年待遇不低于1500元。实行村监委会镇纪委直管,监委会主任、委员的补贴按村“两委”对应岗位待遇的50%兑现,重点监督脱贫攻坚精准识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有效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抓导向管干部。制定出台《在脱贫攻坚主战场选用干部实施办法》,对主战场实绩突出的干部实行“五个优先”(优先提拔任用、优先平级重用、优先晋升职级、优先确定后备干部、优先交流调整),2017年在脱贫攻坚一线选用干部35人,占全年干部选用总额的50%,其中分管脱贫工作领导及扶贫工作队长17人,扶贫工作队员10人,第一书记8人;同时,印发《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对12种弄虚作假、不严不实的情形追责,去年在扶贫领域立案40件,结案34件,处分34人。
抓“支部+”显作为。全面推行“支部+X+贫困户”模式,打造24个县级示范点,72个贫困村支部累计为企业、园区协调土地流转1.5万亩,调解与贫困户利益纠纷1000余次,引导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6个,5个市级龙头企业、28个现代农业园区与3000户贫困户建立了利益链接分配机制。扎实推进15个“党建+三变改革”试点村建设,全县整合3200万元资金参股配股,其中2453万元定向折股量化给贫困户,3500余户农民以资源入股集体经济合作社。落实“支部+人才+实体经济+贫困户”脱贫模式,在魔芋、猕猴桃、生态养殖等产业上创建了专家工作站。
抓先锋带群众。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贫困户的脱贫志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层层选树“优秀党员致富带头人”,逐村组建红白理事会,建立“懒汉”低保、五保名额动态评议机制,开展自强脱贫标兵、勤劳致富典型等27个类型评选活动,评选出勤劳致富先进典型200余名、自强户2200户,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1人、“中国好人”1人和“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1个,有效地带动了群众主动上、加快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