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坚持“管理从严、保障从优、奖惩从重”原则,不断强化刚性约束、突出柔性激励,确保驻村干部选得准,下得去、蹲得住、作风硬、干得好。
严把关、确保干部选得准。按照工作能力、责任担当、身体素质“三好”标准,抽调特别能吃苦、特别肯担当、特别讲奉献且富有农村工作经验的886名干部,组建133支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长,确定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组织协调能力强的133名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确保干部政治上靠得住、能力过得硬。
严分工、确保任务落得实。组建133个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统领驻村力量,坚持分工协作相结合的原则,围绕户脱贫、村出列“五七”标准,把驻村干部分为基础设施建设、移民搬迁、“三业”增收、新民风建设四个工作组,根据阶段任务,建立任务进度“台账销号”机制,严格落实定人员、定事项、定进度“三定”工作责任,确保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
严管理、确保作风过得硬。出台《紫阳县驻村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办法》,明确驻村干部“四在”要求,即党组织在村、吃住在村、工作在村、满意在村,脱离原单位业务,每月驻村工作不得少于20天。实行请销假联签机制,建立驻村干部微信企业号电子签到、工作实绩汇报等动态监管机制,每月定时通报预警,随时开展在线督查。实行驻村干部召回调整制度,2017年共调整召回46人。实行月暗访、季督查、半年汇报和年度考核,确保驻村干部守规矩、明纪律、沉下身子抓脱贫。
优保障、确保干部蹲得住。县财政每年为每个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分别安排1万元工作经费。驻村干部驻村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天60元,是其他帮扶干部下乡补助的2倍,享受边远地区津贴。每月报销4次往返交通费。为每个驻村工作队安排2000元集中办伙补助金。明确驻村干部因扶贫工作伤亡一律按工伤标准支付费用。各派出单位为驻村工作队配备了办公、住宿、饮食等工作生活必需品,干部驻村期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待遇不变,落实定期体检制度,确保干部安心驻村。
严奖惩、确保工作有活力。将精准扶贫成效作为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的硬杠子,出台了《紫阳县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在脱贫攻坚中选拔任用干部暂行办法》,明确按选派驻村干部总数的20%确定年度优秀名额,不占原单位考核指标。对完不成任务、群众反响差的取消评先晋优资格,一年内不予提拔使用。优先提拔重用实绩突出的驻村干部,每年在脱贫攻坚一线新提拔科级干部不得低于全县新提拔科级干部总数的40%,2017年提拔重用56名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每季度评10名第一书记先进典型,处分69人,激发干部脱贫攻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