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组织部坚持政治引领、统筹推进、主动作为,着力建强基层组织,夯实专项斗争基层基础。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执行力。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基层组织建设重点任务,列入各级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基层组织建设部分赋予6分分值。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牢抓在手上,部务会先后7次专题研究,3次召开推进会部署,落实4名县级以上领导主抓,8名科长、3名干部主推。坚持问题导向,对省、市督查反馈问题及时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县区、科室和完成时限,跟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效落实。建立与纪检、政法等部门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办法和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处置机制,及时处置4条问题线索,形成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建强战斗堡垒提升组织力。深入开展“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活动,明确基层组织建设31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村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三年创建规划,编印《工作手册》《纪实手册》,逐村建立创建方案、问题清单和工作措施,创建11个省级、439个市级示范村,进一步筑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基础。全面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在2018年整顿提升160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基础上,制定《涉黑涉恶等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1683个村级党组织逐一分析研判,将存在涉黑涉恶等10种情形的187个村级党组织作为整顿对象,“一村一策”制定整顿方案,逐村落实县级领导包联,镇(办)党(工)委书记包抓,逐一选派由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组成的不少于 3 人的工作队开展集中整顿,推动村级党组织组织力不断提升。
打造过硬队伍提高战斗力。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村“两委”换届同部署、同推进,审查取消276人候选资格。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深入开展“赵健案”以案促改,排查清理51名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村干部,同步补齐配强。大力实施带头人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开展3276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级专题培训,把政策知识列入1.37万名村干部全员轮训课程中,向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干部发出《倡议书》,让村党组织书记成为带领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主心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6.9万名农村和社区党员积分管理和民主评议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完善治理体系增强凝聚力。全面推行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民情三本账”和 “321”等基层治理模式,逐村制定集法治理念、德治内涵、自治元素为一体的村规民约,常态化开展道德评议、移风易俗、文化传播、文明创建、诚信建设、依法治理“新民风建设六大活动”,把群众紧密团结在村党组织周围,使其参与基层治理,积极同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