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安康市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安康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方面,一是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健全尽职免责机制,合理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建立还贷周转金,推广建行“新社区工厂贷”,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二是逐步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扩大担保机构资本金,坚持“公益服务、保本运行”原则,降低担保费率,落实风险分担机制。三是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对上市申请受理企业、A股上市企业、“新三板”和陕西省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和成长板挂牌企业给予奖励。四是强化财政资金引导,积极争取民营企业纾困基金支持,规范使用各类发展基金和专项资金,建立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不断扩大贷款贴息资金规模。
在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可依法延期缴纳税款;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将涉企收费全面纳入清单管理。二是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落实用地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土地出让金经批准可分期缴纳或降低标准;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扩大直购电交易规模,协商选择购电方式;加强管道燃气成本监审,合理核定配气价格,严厉打击专营企业违法收费行为;建立政府服务企业招工机制,支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全面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和稳岗补贴政策;建立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持中转仓建设,构建高质量物流网络体系。
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一是不断拓宽投资领域,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全面放开投资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支持产品采购和销售,依法向民营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落实消费扶贫政策,大力推荐采购使用安康地产品;坚持“特色产品展销+合作项目推介”模式,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更高层次经贸合作;落实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安康地产品外贸出口。
在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方面,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对获批的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示范企业、“小巨人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和获得“军工三证”认证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二是强化人才支撑,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突破关键技术,促进成果转化,对新建成且取得科研成果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给予奖励。三是提升园区承载,加快各类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全面落实标准化厂房“一年免、两年减、三年租”优惠政策。
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一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决策科学、公开透明、产权清晰、自我约束的企业治理结构。二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梯队培育计划,构建民营企业“成长池”,对进入“四上”企业、中国500强、陕西100强和获得中省质量奖、全国驰名商标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三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快精简民间投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四是依法保护企业权益,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中小企业账款清理拖欠工作,帮助民营企业维权解困。
在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方面,一是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定期沟通机制,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列席重要会议和各级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二是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广泛宣传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优先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参与评优树模活动。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