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攻坚期”,为实现“深挖彻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预期目标,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自2月1日起开展新一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确保工作成效,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把新一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印发实施方案,对线索排查的目标任务、排查重点、工作要求等进行了统筹安排,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新一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划定了“时间表”,指明了“方向标”。
多措并举,全面摸排。一是在已办案件中查线索。在原有线索排查的基础上,全市检察机关对近3年来办理的立案监督、提请逮捕、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进行了新一轮“地毯式”排查,特别是对其中监督撤案、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案件进行了重点排查,实现了“案件摸排无死角”。二是向人民群众问线索。全市检察机关把线索摸排同执法办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宣讲、党员进社区等工作相结合,深入镇村社区和人民群众身边,主动向人民群众了解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现“线下摸排全覆盖”。三是从邮件、热线上取线索。全市检察机关不断通过广告牌、宣传横幅、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机关大院显眼位置设置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以收集来自各个渠道、各个层面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现“线上摸排零遗漏”。
认真核查,依法办理。线索摸排既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又是获取涉黑涉恶案件“第一手资料”的重要途径。为确保线索摸排成效,全市检察机关将摸排出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核查,排除掉明显不属于涉黑涉恶问题的线索,经过仔细甄别,获取有价值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0条,均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及管理机制,多次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共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9条,为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维护安康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