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委组织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组织领导、专题安排部署,营造良好氛围、深入摸底排查,守好基层组织“责任田”。
组织领导到位,高位推动“层层深入”。成立以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部务会成员为副组长,部属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区委基层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推进。坚持每周例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安排落实中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每月听取各镇办党委关于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细化任务分工,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宣传引导到位,营造氛围“人人参与”。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多途径、多角度、多层次向广大党员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安排,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背景、内容、意义讲清楚,在全社会唱响扫黑除恶的主旋律;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镇村、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讲座,结合脱贫攻坚春季“大走访”发放宣传资料,运用LED滚动宣传、手机短信、社区公告栏、警民微信群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同步跟踪报道;在各镇办集镇、农贸交易市场、十字路口等区域设立扫黑除恶宣传牌,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关于举报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公告》,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扫黑除恶人人参与、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不断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责任落实到位,协同作战“个个击破”。与27个镇(办)党委和政府签订《扫黑除恶责任书》,将基层党组织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和基层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内容,对责任不落实的、工作推进不给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加强与各镇办党(工)委联系, 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和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工作,随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与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区法院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是否涉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区委组织部受理的信访举报反映涉黑涉恶问题的,及时排查清理移送公安机关,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摸底排查到位,问题线索“件件不落”。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涉黑涉恶等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对象摸底排查的通知》,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的十类情形集中开展摸底排查,明确摸底排查工作由镇(办)党(工)委具体实施,对照整顿对象的条件,采取村级自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和倒序排名的办法,对村级党组织进行“拉网式”排查。通过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主动收集线索、了解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每月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精准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确保不漏一个、不留死角。至目前,全区已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84条,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03人,涉及基层村组干部9人,已依法按程序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