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出台“七严禁”严明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管理

2018-08-03 16:08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近年来,旬阳县在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管理方面出台了适宜的和有效的管理办法及措施,使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仍有极少部分驻村工作队员“驻村不实”。为进一步规范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严明工作队工作纪律,近期,旬阳县出台了《关于明确贫困村驻村工作队“七严禁”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驻村工作队必须做到“七严禁七必须”,全力打造一支能打硬战、作风过硬的驻村工作队。

该县“七严禁”要求驻村工作队员必须做到“七严禁七必须”:严禁妄议政策,必须带头讲政治守规矩,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主动服从所在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和管理;严禁驻村不实,必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吃住在村,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是党员的队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村;严禁以权谋私,必须带头遵守项目管理规定,客观、公正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不得插手、干预和承包或变相承包项目工程;严禁工作不力,必须熟悉村情户情,定期入户走访,切实履行驻村工作队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严禁敷衍了事,必须规范记录工作记录和整理档案,如实规范填写《工作日志》和《考勤登记簿》,《工作日志》和《考勤登记簿》相一致,准确制定驻村工作队计划,明确人员分工;严禁作风粗暴,必须热情接待群众,及时受理群众合理诉求,带头改进作风,融洽干群关系;严禁闹不团结,必须指导和协助所驻村开展工作,与村“两委”班子相互配合,带头扬正气、树新风,促进和谐稳定。

为确保“七严禁”落到实处,落地生根,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和脱贫办,每季度随机抽查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凡违犯“七严禁”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规依纪从严追究相关驻村工作队员和派出单位责任,并同时追究所在镇党委和镇纪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