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制度好,让村干部明确知道哪些事儿要谨慎,哪些事儿不能做。”拿到村干部履职负面清单后,曙坪镇联合村支部书记贺忠祥说。
为抓好村干部队伍管理,有效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推动村干部规范履职、干净做事,努力构建一支素质过硬、执行力强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我县制定实施村干部履职负面清单,为村官戴上“紧箍咒”。
在参与“急难险重”任务中,袖手旁观或临阵退缩,不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搞拉帮结派,搞无原则纠纷、破坏班子团结,严重影响村级工作正常开展的;无正当理由,党员村干部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的;发展党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未按议事规则、决策形式、内容、程序进行民主决策,或未经镇级审核,擅自投资兴建各种建设项目,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的;对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随意更改,造成群众不满,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本人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聘用工作人员的……负面清单精细标定出村干部在政治纪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不能为、不可为等行为红线。
从严问责出真招,强化执纪见成效。为让制度落到实处、把规矩挺在前面,对履职不力的干部从严查处。如对发现村干部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将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查处不力、造成重复信访的,根据责任单位性质和责任人身份,由相关部门牵头,县纪检、组织、农业、民政、公安、审计等相关机关、部门共同参与,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村干部负面清单的执行将作为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纪检、组织、农业、民政、公安、审计等有关机关、部门,将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从严管理村干部的合力。进一步明确村干部“不能任性”的行为,划出“红线”和“雷区”,为“村级微权力”上一道实打实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