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聚焦“三个结合”,持续优化考核方式,精简考核指标,树立敢担当、勇创新、重实干、善作为的鲜明导向,多维度推动目标责任考核精准见效。
坚持“日常”与“年终”相结合。推行重点指标“月报”制度,逐项明确重点指标责任县级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每月对本单位承担的重点指标进行自查,并上报指标推进况;县考核办根据“月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对指标完成情况滞后的单位进行预警、提醒。年终由县委、县政府从考核工作“人才库”中抽调各领域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实地考核组,通过“看”“听”“问”“析”等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切实让目标责任考核成为全过程推动工作落实的“助推器”。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大类别,分别占赋分权重50%。定性指标突出政治首位,由党的建设、社会评价两类指标组成,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共性指标。定量指标突出经济社会发展,由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六类组成,内容包括招商引资、高质量项目建设、向上争取资金等个性指标,切实让工作实绩可量化、结果评选有标准。
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坚持人事贯通,建立“绩由事考、人以绩论”的考核评价导向。将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树优挂钩,真正把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用在最重要的岗位上展风采;坚决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追责问责,敢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亮剑,真正达到以考促干、以考促优的效果。今年以来,已运用考核结果干部提拔重用62人、晋升职级38人、晋升职员等级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