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完善,人们的思想意识、精神状态发生深刻的变化,同时也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能不能适应这种要求,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的舆论力量、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有力地抵制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腐朽思想,防止种种迷失方向的危险,振奋起全国各族人民的巨大热情和创造精神,用几代人的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党和国家而言这是一个历史性的重大考验。
党的十二大在提出经济建设目标的同时,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战略方针。大会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要靠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保证和支持。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这些任务的提出,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性要求,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也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断深化。
在党中央的重视和领导下,20世纪80年代初,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为主要内容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广泛开展起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好转起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批时代楷模。他们的感人事迹,为全国人民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坚决抵制盲目推崇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的错误倾向,必须坚决反对企图背离社会主义道路、脱离党的领导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1983年10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指出,思想战线不能搞精神污染。对于现代西方资产阶级文化,一定要用马克思主义进行分析、鉴别和批判。根据全会精神,全国思想文化领域开展了反对精神污染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强调,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是根本违背人民利益和历史潮流,为广大人民所坚决反对的。《决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高度,阐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和根本任务,强调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这是党的第一个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指导方针。
1986年11月9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时指出:“最重要的是人的团结,要团结就要有共同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凝聚力。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现在中国提出‘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首先要向青年进行有理想、有纪律的教育。”“许多青年崇拜西方的所谓自由,但什么叫自由他们并不懂。要使他们懂得自由和纪律的关系。”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取得新的进展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