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章“总规矩”学好守牢

2022-11-14 10:01 作者:鄢海燕 来源:紫阳县委组织部 字体大小:【

党章是我们党立党兴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总依据和总规矩。党的二十大对党章的修改是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现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时代潮流、发展变化和党心民心的必然要求。

理论跟得上形势变化,指导思想跟得上时代步伐,这是我们党得以保持理论自信,借助理论力量不断发展壮大的法宝。党的二十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实现了党章又一次与时俱进,为党的光辉旗帜再次增添了新的思想之光、真理之光,党的“总规矩”也更加丰富厚重,更加充满活力,更加熠熠生辉。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党章的修改,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习新党章、践行新党章是每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带头学好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领会其精神实质,掌握其实践要领,切实把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章强调,“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党章作为根本行为规范,以系列讲话武装头脑,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要自觉用党章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违背党的政治主张、政策主张、意识形态的言行,防止思想滑坡、信念崩塌。

党的力量在组织,党员只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锤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党章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增强党员意识和党章意识,坚持好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坚持以党章为镜,照一照有没有理想动摇、信念迷茫的问题,有没有思想空虚、精神颓废的问题,有没有律己不严、逾规越纪的问题;看一看是否按照党章要求、入党誓词约束自己,是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按照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要求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在对照中找差距、知不足,及时掸去思想灰尘,校正行为偏差,补足精神之“钙”,筑牢党性之“魂”,始终做到心中有定力、行为有规范。

党章指引、见证并展现了我们党成长、成熟、发展、壮大的光辉历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我们党奋斗历史的概括总结和高度浓缩,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以党章党纪为镜,以真学真用的精神状态,把党章这个“总规矩”学好守牢,做到心中时刻装着党章,行动上处处遵守党章,按照党章引领的方向,朝着高标准努力,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争做政治可靠、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