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在行动 | ​校外培训机构测评标准

2022-08-30 08:59 作者: 来源:安康日报 字体大小:【

1.在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必须有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公益广告宣传突出思想性,兼顾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内容无书写错误、表述不规范或与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不相符的问题,无明显的褪色、污损或被小广告张贴占用的现象。)

2.有开展培训和活动的办学资质。

3.培训和活动的管理规定中有价值导向方面的要求。

4.场所环境符合安全条件;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消防通道停车视为 堵塞消防通道)

5.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全面禁烟、没有吸烟现象。

6.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及投诉流程)

7.培训机构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8.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9.主流媒体无有关培训和活动内容导向方面的负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