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常态长效地宣传展示市民公约或村规民约。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公益广告宣传突出思想性,兼顾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内容无书写错误、表述不规范或与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不相符的问题,无明显的褪色、污损或被小广告张贴占用的现象。)
2. 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行道树、绿化带、草坪美观整洁。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垃圾收集站、垃圾运转站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3. 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4. 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方面的志愿服务。
5. 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无明显异味。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6. 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
7. 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居民门前鞋柜、边柜整齐规范且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不算作堵塞楼道),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照明灯完好。
8. 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9. 电动自行车上有牌照。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无乱停乱放、堵塞小区道路和楼道现象;停车场设有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明显。
10. 周边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1. 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
12.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消防通道停车视为堵塞消防通道)
13. 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设施状况良好。
14. 居民文明有礼。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车窗抛物、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损坏公共设施、不文明养宠、躺卧公共座椅等不文明现象。
15. 居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16.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支持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