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137”工作法抓实发展党员工作

2022-05-23 16:09 作者:余刚 来源:白河县委组织部 字体大小:【

白河县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遵循,在严格政治标准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发展党员“137”工作法,创新举措抓好党员发展工作。

制定一个计划,做到有章可循。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建立全县优秀青年台账,全面掌握优秀人员储备情况,为抓好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党员发展工作提供依据。根据各党(工)委实际情况及现实需求,突出发展重点,年初制定全县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向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倾斜,杜绝平衡照顾。坚持将复原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一年未发展党员“空白村”、“两新”组织等群体和领域纳入调控计划,及时跟踪掌握各党(工)委指导性计划落实情况。

把好三道关口,突出培养标准。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把政治合格放在首位,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出台《白河县农村发展党员量化积分考评办法》,将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考评内容量化为4大项10个小项,进一步将党员义务明细化、具体化。规范发展“程序关”,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每年年终集中审核1次发展党员档案资料,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纪律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工作要求,避免“突击入党”等违规现象。畅通党员“出口关”,制发《白河县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处置方式、处置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按照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等6条标准进行组织处置,进一步畅通党员出口。

落实七项制度,夯实基础保障。按照发展党员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要求,全面推行七项制度。落实结对培养制度,明确1名支部委员和1名优秀党员和作为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帮带人,促使思想和行动同步“入党”;落实考察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一次分析;落实集中培训制度,基层党(工)委对发展对象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集中培训;落实政治审查制度,采取查阅档案材料、征求意见、与本人谈话等方式,对发展对象本人、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进行审查;落实备案制度,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及时报上级党(工)委备案和批复;落实票决制度,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严格实行票决;落实公示制度,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一律按要求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