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白河县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基础工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展后劲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强化源头储备、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为建强村级党组织、助推乡村振兴源源不断注入生机和活力。
转变方式,强化源头储备。拓宽“源头”,确保“活水”长流,积极转变工作方式,由“坐等上门”变“主动培养”,建立全县优秀农村青年台账,注重从村“两委”优秀青年干部、产业工人、青年农民、复原退伍军人、高知识群体等重点领域发展党员,在源头上拓宽壮大后备力量的渠道,着力完善党员队伍年龄、文化、行业和分布结构。加强教育培养,变“自然成熟”为“培养成熟”,推行“1+1”结对培养制度,明确1名联村领导和1名支部委员作为的培养帮带人,落实跟踪培养措施,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参与村级事务,在为民办事服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使他们思想和行动同步“入党”。
完善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农村发展党员台账,探索推行农村发展党员预警机制,对1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坚持月调度、季总结,列出“病症”,给出“药方”。强化业务指导,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县委组织部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发展党员业务培训,镇党委盯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做到规定的环节一个不少,应走的程序一步不漏,该有的材料一项不缺,全面提升党员发展工作水平。推行“黄、橙、红”三色预警制,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实施“黄色预警”并印发《督办函》提醒整改,对督办问题整改不及时、成效不明显的实施“橙色预警”并约谈镇党委分管领导,对连续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实施“红色预警”,全县通报批评,并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
严格考评,夯实工作责任。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与评优树模和绩效考评紧密挂钩。明确镇党委书记为发展党员直接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程序违规的,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预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维护党员发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