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以“三个严格”提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严格收缴标准。把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党费交纳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务公开重要内容,增强党员积极履行义务、自觉自愿交纳党费意识。建立完善党费收缴核定制度,认真核实各类岗位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缴纳比例、计算方法,严格执行收缴标准,确保每名党员按标准足额上缴党费。对不按规定不按标准交纳党费的党员,由其所在党组织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严格监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业务,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审核把关,建立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党费工作机制,定期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规范党费收缴登记,规范建立《党费收缴登记簿》,做到每名党员每月缴纳党费有详细登记,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有收据,底子清、情况明,规范管理。以党费核定是否准确、党费票据是否真实等情况为重点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规定严肃追责。
严格使用范围。坚持“统筹安排、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严格执行各级党费使用的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党费使用和审批制度,按照党费使用“五大类”范围要求,围绕党员教育培训、困难党员慰问、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党报党刊订阅等方面,重点向农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严格审批权限,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经部务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支,较好地发挥了党费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上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