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紫阳县印发《关于调整村(社区)办公经费和村(社区)干部补贴的通知》,全面提升村(社区)干部待遇标准。全县村(社区)干部月补贴职均增资超过1030元、平均增长65.6%,新标准将从2022年1月1日正式执行。
该县要求,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县财政局按核定职数和时限要求足额拨付资金,县民政局掌握村(社区)干部人数变化和村(社区)人数增减情况,县审计局负责村级财务审计督查,各镇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绩效实施细则。“一肩挑”主职、副职、文书、监委会主任等四职实行月补贴制,群团干部和村(居)民小组长实行年补贴制,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实行“一卡通”按月发放。
近年来,为充分调动广大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紫阳县在保障月补贴等基本待遇的同时,还制定出台《促进党支部工作十条措施》,将村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与工作绩效挂钩,不断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标准。此次调整不仅有利于稳定换届后全县村(社区)干部队伍,还将进一步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激励全县村(社区)干部在基层工作中更加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