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强化教育监督 做实做细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2021-01-11 08:47 作者: 来源:陕西党建网 字体大小:【

近年来,岚皋县纪委监委把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帮扶和思想转化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延伸,探索建立“清单管理+教育提醒+专项检查”处分决定执行体系,确保纪律处分决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做实做细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清单管理严执行。为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单位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处分执行到位,岚皋县纪委监委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分别制发《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通知书》,明确处分决定归档、影响期内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职务职级调整、人事关系转接和工资待遇调整等相关权益及需要执行的事项,不给处分执行留“死角”、留“盲区”,实现对受处分人和处分执行事项两个“全覆盖”。

警示教育敲警钟。处分决定作出后,审查调查人员和审理人员到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现场宣布、送达处分决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分析案发原因、总结教训,让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尤其是在查处岚皋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失职失责案件后,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开展集体谈话等方式,将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日常教育促转化。把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清单,对受处分同志的情况进行摸底,针对性制定教育计划,明确教育帮带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闭环式”责任体系。强化对受处分干部的管理约束,通过年度考核、定期考核、专项考核等形式,建立跟踪管理台账,作为以后调整或启用的依据。

回访教育卸包袱。建立定期回访机制,通过谈话教育、回访谈心等方式,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谈心、零距离沟通,帮助回访对象深刻分析违纪问题发生的根源,掌握回访对象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重拾信心,以更好的心态、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

监督检查常态化。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与组织人事部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定期“对账单”制度,县纪委监委与组织、人社、考核等处分执行业务部门按照个人档案、工资福利、职务调整、年度考核四个方面建立处分人员执行情况台账,按季度定期对照台账到组织、人社、考核等部门进行一对一对账销号,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及时、工资调整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