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十二个严禁”“十二个不准” 进一步严明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

2020-12-24 17:10 作者: 来源:安康党办 字体大小:【

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通知》,明确提出“十二个严禁”“十二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通知》明确,各县区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重要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依法依规参选、公平竞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遵守“十二个严禁”“十二个不准”要求:严禁骗选贿选,严禁破坏选举,严禁非法活动,严禁诬告诽谤,严禁打击报复,严禁损公肥私,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侵害公物,严禁徇私舞弊,严禁干预选举,严禁扰乱选举,严禁其他违规行为;不准赠送礼品礼金,不准违规请吃消费,不准变相送钱送物,不准许诺派送财物,不准贿赂竞争对手,不准进行利益诱导,不准侵害集体财物,不准私下说情跑要,不准贿赂公职人员,不准干预阻挠调查,不准违反规定程序,不准从事其他形式的拉票贿选。

《通知》要求,各级换届工作领导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建立违纪违法问题核查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拉票贿选、干扰、破坏或妨碍选举的,纪委监委、公安机关要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对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要夯实各级党组织抓换届纪律的责任,对因履责不力、失职渎职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影响恶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