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组织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注重整合组织资源、发挥组织优势、凝聚组织力量,切实推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脱贫攻坚的发展优势。
夯实领导班子责任。全体县级领导、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将脱贫攻坚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实践载体,带头落实领导干部“三五三”工作法,担任全县150个村(社区)脱贫攻坚总队长,每个镇落实1名县委常委联系包抓,2-3名县级领导协助包抓,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统领作用,统领各级帮扶力量,统筹解决困难问题,统揽各项重点工作,对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亲自上手、攻坚破难,保证了全县脱贫攻坚如期“摘帽”。
强化基层组织保障。深化基层组织“六化”建设,探索推行镇村工作一体化,161个村(社区)全部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26个,建成标准化示范村52个,全县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村级干部履职能力明显提升;选派74名第一书记、1160名帮扶干部组建150支驻村工作队长期驻村、专职扶贫,实现精准派驻帮扶“全覆盖”,构建了上下贯通、责任到底、尽锐出战、合力攻坚的责任落实体系;组织专题培训30场次、1.2万人次,有效提升了扶贫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2019年来累计整合注入资金1.48亿元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消除“空壳村”。
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干部管理“五精准”机制,建立在脱贫攻坚战场上落实“三项机制”的选人用人鲜明导向,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个必须”,即:凡动议干部必须优先考虑扶贫一线干部;凡在部门、镇推荐干部必须看其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每批次选拔干部脱贫攻坚一线必须占三分之一以上;不胜任脱贫攻坚工作的必须“回炉锻造”或者“下”。2019以来,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重用118人、职级晋升121人,分别占比52.4%、72.5%,容错纠错14人,调整不胜任现职的脱贫攻坚一线领导干部4人,“回炉锻造”脱贫攻坚一线干部14人。
加大关爱激励力度。建立基层干部关爱机制,县财政为县、镇、村派驻干部每人每天分别发放60元、40元、20元生活补助,落实驻村干部乡镇工作津贴、村干部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连续三年提高村干部绩效补贴,“一肩挑”干部补贴可达到每人每月3360元;加大评选表彰力度,2019年以来县级及以上评选表彰脱贫攻坚先进集体88个,先进个人141人,激发了干事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