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召开专题会议,凝聚思想共识,总结经验成效,理清工作思路,对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责任。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履行“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勇于做秦岭、汉江生态环境保护忠实的检察卫士,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努力把秦岭安康段打造成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最佳区域,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点面结合,强化办案力度。认真执行《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规定,紧紧围绕植被保护、水资源、矿产资源、野生动物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方面,不断加大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监督力度,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打好“减煤、控车、抑尘、禁燃、增绿”组合拳,继续深化秦岭南麓地区、化龙山等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生态检察汉江行”、“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等专项活动,积极筹备召开鄂、豫、陕三省四市毗邻地区检察机关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新时代美丽中国的“安康答卷”。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提升工作成效。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尽责,助力打赢蓝天、碧水、青山、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认真贯彻执行市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进秦巴山区(安康境内)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进汉江流域(安康境内)生态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检察一体化为依托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利用学习会、培训会、宣讲会等方式,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采取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以案释法,加强法制宣传,不断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氛围,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