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机制保障 推动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2020-03-23 14:39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近年来,石泉县坚持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组织力、决战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拿出硬招实招,投入真金白银,扎实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坚持上下联动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实行县抓统筹、镇村一体、上下联动,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打牢“第一板墙”一是县级主导统筹县上先后出台《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等文件10余个,聚焦发展任务和政策措施,从县级层面作出规划、指明方向、设定路径。坚持抓点带面、梯次推进,择优确定10个村落实县级领导包抓责任,一村一策精准指导、重点培育,力促建成50万元的集体经济示范村。二是镇村一体抓推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镇村工作一体化的通知》,在全县161个村(社区)全面推行镇村工作一体化,按照“任务量化到村、人员派驻到村、领导跟进到村,决策同商、落实同抓、责任同担,促群众致富、促集体经济、促基层治理”“三到三同三促”思路,有力促进了镇村两级组织深度融合、高效联动、一体运行。三是建强支部抓引领。持续深化基层组织“六化”建设,坚持支部书记“三化三强”标准,把懂经营、会管理、具备市场经济和政策法规知识作为“硬要求”,推选85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务工经商人员和返乡创业人员担任支部书记。创建省、市、县标准化示范村52个,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26个,161个村(社区)全部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村级党组织引领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注重多元发展推动集体经济保值增值。坚持村级党组织唱主角、挑大梁,立足村情实际,拓宽发展渠道,实现多元增收。一是“三变”改革抓发展。抢抓“三变”改革试点机遇,利用财政奖补的杠杆作用,探索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村民”模式,撬动企业、农户多重投资,盘活了农村资产、资金、资源。饶峰镇胜利村联合村内3家企业共同出资3000余万元,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村级集体经济形成固定资产500余万元,年均增收300余万元。二是村企合作增效益。推行“能人兴村”战略,积极引进返乡创业能人兴办企业,村集体利用土地、闲置房产,以及集体积累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采取入股企业等办法增加集体收入,实现资源资产资金保值增值。后柳镇中坝村引进能人陈国盛成立陕西巴人文化旅游公司,建成中坝作坊小镇,村上利用200万元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入股,实现年均分红20万元。三是项目带动稳增收。积极争取“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投资1400余万元建成村级光伏电站5座,带动城关镇东风村、饶峰镇牛羊河村、熨斗镇麦坪村等10个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预计可持续获益25年。目前10个贫困村依靠光伏发电实现集体经济增收65.8万元,其中336户贫困户净收益51万元,户均增收1518元。四是异地置业保基本。鼓励部分位置偏远、资源匮乏、发展潜力小的村,整合利用各类扶贫资金,在县内投资购置商业用房、沿街商铺、标准化厂房和仓储中心等资产,通过租赁等方式,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破零”。城关、后柳、熨斗等7个镇31个村利用35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在秦巴杨柳风情园购置门面房屋,并由杨柳秦巴风情园经营管理,实现年收益210万元。

强化机制保障力促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围绕政策支持、项目确定、资金监管、收益分配、风险防控等方面,从制度建设入手,构建长效机制,确保集体经济行的稳、走得远。一是建立政策支持机制。整合脱贫攻坚专项资金9843万元,注入74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同时按照省级扶持村每村50万元、市县扶持村每村不少于100万元的标准,对41个村予以重点扶持。出台《稳定脱贫产业就业“三有三稳三增”奖补办法》,以村集体经济年净收益为依据,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补。二是推行“五步三公开”工作法。凡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使用、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均按照“党员收集民意、支部形成共识、村民会议决定、村委组织实施、村监委会验收评议”和“公开申办事项、公开决定内容、公开实施结果”程序进行,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安全。是建立收益分配机制。注重村级集体经济滚动发展与保障改善民生统筹兼顾,明确脱贫攻坚期内村级集体经济净收益的10%归集体所有,其余90%的收益差异化分配至“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向残疾人、因病因学致贫的贫困户倾斜,严防“一股了之、一分了之”。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树立底线思维,建立风险评估、法律服务“两项机制”,实行村级集体经济投资方案、投资协议县镇“两级联审”,明确村级集体经济债权投资“五种退出”情形,最大限度地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利益,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