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站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紧紧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政治问题,深化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回答,从制度层面和治理维度思考和回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方向性根本性问题,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系统制度保证和奠定坚实治理基石。
站在历史交汇点的时代之问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贯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领域和全过程的基本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以来,客观环境不断变化,建设发展不断推向新高度。“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站在新的历史交汇点上提出的关乎全局、关乎未来、关乎命运的时代之问。
夯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工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统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整个进程。党的十九大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制定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安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目标纳入其中。制度是国家之基、社会之规、治理之据,治理是制度的有效运用、功能发挥和实践拓展。《决定》奠定了全面现代化的制度和治理平台,确立了全面现代化的枢纽机制, 贯通于全面现代化各个领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个里程碑。
明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的制度和治理目标。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后再出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要把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在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方面的经验好好总结一下,进而在运用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未来一个时期制度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着力点和目标任务。”《决定》凝结着我们党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宝贵经验,凝结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深谋远虑。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问题是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怎样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和加强国家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眼新中国成立100年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目标,《决定》分别提出了到建党100年、2035年、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制度和治理的总体目标。
确立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更高起点。改革开放40年是再出发新起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指出:“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这是从物质层面、观念层面到制度层面、治理层面的实践深化和机制跃升,是新时代改革开放的再攀登、再攻坚、再突破。我们看到,一些国家长期社会动荡、乱象丛生,制度建设落后、治理能力软弱是根本性原因。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决定,到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再到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等,都贯穿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旨和主线,都是强基固本的系统工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创新、完善、实践的过程,是新时代改革开放的主攻方向。
明确中国共产党走向第二个百年的战略指向。我们党即将迈进第二个百年,目前在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正是党走向第二个百年的思想洗礼、精神激励、政治整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从战略高度回答和解决党的“百年之问”的基础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身就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强劲机制,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牵引。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首要优势;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任务;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领导,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首要要求。这些都有力促使把百年大党新的伟大工程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统一起来,把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与增强国家制度能力和治理能力统一起来,把永葆党的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与完善国家制度与强化国家治理体系的进展统一起来。
把握制度和治理演进方向和规律的时代思考
要回答“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就必须紧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题,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深入思考我国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问题,深入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增强机制问题,深入思考制度建设、治理能力提升的目标方向问题。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和根本。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首要的就在于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就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决定》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对于更好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增强制度自信,必须充分认识制度优势。《决定》深刻阐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一制度和治理体系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结晶,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本质内涵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成果,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结合的产物。这一制度和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制度理论、治理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建设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造。这一制度和治理体系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发展要求,反映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治理需求。这一制度和治理体系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一制度和治理体系把维护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根本目的,把有利于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努力作为构建准则,把权力接受人民监督作为基本理念。这些显著优势成为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依据。
制度和治理的共同演进、协同发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决定》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这一总体目标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相协调,突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阶段性渐进性和高标准高质量。从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进而达到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制定了路线图、时间表、标准值。这一总体目标牢牢把握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的本质特征,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本质内涵,保证了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这一总体目标将制度和治理融为一体,以制度建设保证治理效能,以治理效能发挥制度优势,有效防止了缺乏效能的“制度悬置”和缺乏根基的“治理变革”。这一总体目标既吸收借鉴了人类制度文明和治理文明的有益成果,也提供了“中国之治”的密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科学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贡献。
推动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治理效能更好转化的时代回应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了从制度自觉到治理自觉、从制度功能到治理效能、从制度优势到治理优势的转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实践中,使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得到进一步增强和彰显。这体现在党对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和创新的全面领导,保证了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和创新的正确方向。体现在以人民为中心巩固和发展制度和治理体系,保证了国体和政体的高度统一,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高度协调。体现在从制度层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与治理体系相互融合、制度能力与治理能力相互增强,保证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优势。体现在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根本着眼,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持续有序运行。《决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提升至一个崭新的历史和时代高度。“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就是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强大牵引和有力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将稳步推进、有序展开。
《决定》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任务。这就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等13个领域的制度体系和制度能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要求,这些领域涵盖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主要内容,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贯彻《决定》精神,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就是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保证人民的治理主体地位;强化自我更新完善的制度韧性,促进治理体系更加科学、治理能力更加有效;激发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制度活力,破除治理体系的弊端陋规;发掘维护社会公正的制度潜能,保证最大多数人共享治理利益。
与国家现代化总进程相协调,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匹配,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治理制度化,最重要的是依法治理,全面依法治国是治理制度化的现代化目标。要提高运用制度进行治理的能力,增强制度治理的权威性。规范是治理之要,推进规范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要点。治理规范化强调治理科学化、标准化,就是要遵循治理规律,细化治理标准、注重治理控制。现代化进程是一个治理规范化逐步提高的过程,不仅规范科学,而且规范有效。程序是治理之道,依照程序实现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程序是治理规律的反映,揭示了解决问题、达到目的、促进发展所必须经过的阶段,遵循实践程序就是遵循治理规律。程序建立了层层制约机制,每设立一道程序就是经过了一道安全阀,能够把治理风险降至最小,把治理效益提至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