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郭青主持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晶华领学解读《条例》内容。
郭青指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全员轮训,推进《条例》教育培训全覆盖,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以《条例》为遵循,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条例》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条例》在安康落地生根。
郭青强调,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自然灾害等方面的风险点,不断提高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科学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社会各种风险挑战,在攻坚克难中不断把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推向新高度。
郭青要求,要全力做好年末岁尾各项工作。倒排工期、查缺补漏,精心做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准备工作,奋力冲刺“四个确保”。认真组织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加强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廉洁自律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统筹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森林防火、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谋划好、部署好2019年任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