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来致富“长流水” ——石泉县党建引领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2020-11-10 08:20 作者: 来源:石泉县委组织部 字体大小:【

昔日荒滩地,如今聚宝盆。在石泉县饶峰镇胜利村,村党支部动员返乡创业能人杨卫东将村里的荒滩地和山林地流转打造成饶峰驿站景区,通过“支部+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发展乡村旅游,村集体资产总额达500余万元,带动本村及周边100余户近300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

近年来,石泉县坚持把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基层强基础、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核心,以消除“空壳村”、 提升薄弱村、壮大一般村、做强富裕村为目标,通过强化党建引领,因村施策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切实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有效带动广大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党建引领强基础

迎丰镇红花坪村村级班子力量薄弱,村级人才紧缺,按照石泉县委全面推行镇村工作一体化的要求,镇上选派5名镇干部专职驻村,其中农综站站长陈泽栋担任工作队副队长,专门负责村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

陈泽栋以前曾经是红花坪村的文书,后来通过努力考进了镇事业单位。此次回来,他感慨地说:“我是普通的农民,从这里走出去,实现了个人的成长。现在我带了队伍和技术,带着任务和使命回来,一定要让村子变个样貌!”

陈泽栋到岗后,组建了村集体经济工作专班,建立了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奖惩办法,推行集体经济发展多种经营,不断壮大蚕桑特色产业,做好林下种养大文章,今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将达100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的底子厚了,为民办事就更有底气了。”红花坪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胡养鑫深有感触地说。

针对集体经济起步难、经营难、组织难等问题,石泉县坚持党建引领,创新推行镇村工作一体化,先后选派750余名党政人才组建成161个乡村振兴工作队下沉到村搞服务,将发展村集体经济任务量化到村,通过决策同商、落实同抓、责任同担,累计谋划发展项目374个,整合涉农部门资金8887万元用于支持集体经济发展,有效激发了部门、镇、村、企业和农户之间联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活力。

“不跑偏,才能跑得快。”石泉县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持续深化“能人兴村”战略,切实把能人培育成村级集体经济产业扶贫带头人。全县先后建立5400余人的农村能人队伍,培育1000名能人兴业典型和1230个产业大户,能人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3个,40名能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376名优秀乡贤能人进入村级后备力量,主动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石泉县大力推行村党支部书记职业化、党员管理精准化等为主线的基层党组织“六化”建设,先后整顿销号软弱涣散村26个,推动106名党支部书记兼任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同时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原则,成立产业链党支部87个、党小组218个,把15800余户农户镶嵌在产业链上,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多元发展激活力

饶峰镇胜利村位于210国道两旁边,有山有水,地理条件优越。以前,却是一个存在感很低的村。没有龙头产业,干涸的河滩长满杂草,似乎从未“胜利”过。2016年起,在石泉县全域旅游的战略布局下,县、镇党委对村情进行了重新定位和规划布局——发展特色乡村旅游。

在村党支部的牵头下,胜利村开始探索集体经济发展道路,通过“支部+合作社+企业+农户”联动合作模式,将全村592名村民全部纳为社员,让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东,先后吸引117户农户出资385万元入股,撬动3家企业投入4000多万元用于特色美丽乡村建设,既破解了企业发展融资难题,又调动了群众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还有效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据统计,2019年胜利村经营性收入超过1200万元,全村农户收益分红资金超过60万元,实现了支部、合作社、农户三大主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目标。现在胜利村已成为石泉旅游“网红”地,先后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生态文化村”“陕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陕西省美丽宜居示范村”。

胜利村是石泉县通过“三变”改革盘活壮大集体经济的典型,目前已形成村集体资产500余万元,预计年增收300余万元。据了解,该县引导32个村结合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土地、林地等优质资源和闲置房产、闲散资金加以盘活,通过流转、租赁、入股等方式实现集体经济增收。

近年来,石泉县相继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48亿元,注入150个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积极探索推行“三变”改革、村办实体、产业带动、项目扶持、异地置业等多元发展模式,因村施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面消除“空壳村”问题,实现有扶贫任务的村(社区)集体经济全覆盖。

特别是在发展产业“壮大”上,鼓励41个村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采取反租倒包、租赁承包等形式流转土地、林地13万亩发展特色产业,平均每村集体经济增收2万元以上。在村办实体“创收”上,由村级党组织牵头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社286个,采取为企业和农户提供有偿服务获取收益。 

目前,石泉县161个村(社区)都有集体经济积累,其中6万元以上村108个。通过村集体经济带动,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723元,全县74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12953户36673人贫困人口摘下了“穷帽子”,顺利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目标。

规范运行管长远

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需要用制度保证其规范运转、科学发展,切实增强村集体自我保障能力,确保村集体成员共享增值收益。

石泉县坚持规划引领,出台《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等规范文件,从政策支持、经营管理、收益分配、风险防控、日常监管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机制,强化要素保障,推动村集体经济稳步发展。

在提高政策支持度上,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对41个重点村予以资金扶持,并根据村集体经济年净收益情况,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补。配套出台拨改投、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一揽子政策,撬动民间资本1.8亿元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

在精绘经营运行图上,明确村集体经济发展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收益分配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均按照村级组织“五步三公开”工作法的程序进行,确保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规范有序。

在确立收益分配点上,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明确脱贫攻坚期内集体经济净收益的10%归集体所有,其余90%的收益差异化分配至“十三五”建档立卡户,全县5272户建档立卡户累计分红480万元,户均增收910元。

在织密风险防控网上,推行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风险评估、法律服务两项制度,实行投资方案、投资协议县、镇两级联审,明确债权投资“五种退出”情形,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资金安全。

在拧紧监管高压阀上,实行“村财镇管一账户、收入支出两条线”,大额资金在村监委会监督下,事前、事中、事后向村民公开。引入金融机构代理记账,严格规范财务管理。成立村级公共设施管护队,实施“三级五类”管护,确保持续发挥效益。

“我们坚持‘党政领导、集体所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村级主体、市场导向’的原则,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不断满足新农村建设、服务、管理和发展的需求,切实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从而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石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贺富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