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带头学习贯彻《条例》 全面提升机关和国企党建工作质量

2020-05-07 11:44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大小:【

2019年底,中共中央先后制定印发《中国共产党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两个《条例》”是新时代加强机关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最新制度成果,为我们做好机关和国企党建各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组织部的各项要求部署,近日,我市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安组字〔2020〕31号)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安组字〔2020〕43号),对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贯彻落实情况。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考试测评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要求,严格遵守执行。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开展示范培训,县(区)委组织部、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

《通知》强调,要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国有企业要以“强根铸魂国企兴”活动为抓手,各级机关要以“建设模范机关”为抓手,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本部门本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上做表率,严格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各项制度要求,进一步健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始终听党话、跟党走。

《通知》还强调,要大力推动“五个过硬模范机关”建设,把建设模范机关融入中心工作,与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三大攻坚战和推动复工复产复学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和干部优势,齐心协力扶贫济困、共克时艰。

《通知》还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基础保障和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等作出具体要求。